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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次!北京允许国内投资举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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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12-30 20:53

12月29日,北京市商务局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稳外资工作的若干措施》,出台了25条措施,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积极促进外商投资。


其中, 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以往只有外国资本才能举办。此次北京允许中国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可以说是在全国做出了突破性的规定,打开了中国资本对国际教育投资的新领域。


中国资本可办外籍子女校


北京市商务局印发的《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稳外资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中,首次放宽了对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举办者的限制,允许中国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



《措施》中,北京市责成市教委、市人才局等相关部门,以及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优化外商生活服务。


其中,在优化教育服务的部分,北京将加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完善国际学校布局,在人才引进密集区域合理布局一批国际学校,为扩大国际教育供给、服务国际人才子女教育需求提供保障。 下放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和管理权限,减少办事层级、简化办事流程; 放宽举办者限制,允许中国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支持中小学按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接收外籍人员子女入学。


外籍就业者可参加本市医保


同时,北京将增强医疗保障,规划建设若干国际医院。支持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提供国际医疗服务。探索国际医疗联合体,完善机构合作、分级诊疗等功能集成的国际化医疗服务新模式。加强外商企业及员工驻地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做好社区医疗服务。


探索构建国际化院前急救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医疗急救整体水平。增强涉外服务能力,支持试点医院 聘用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条件的外籍医助、外籍导医,加强医护人员外语培训,综合提升外语服务能力。


外籍就业人员、外企员工均可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相关医疗保障待遇。推进商业健康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衔接;推动商业保险与医疗机构合作对接,开展实时结算。


外籍人才个人外汇业务便利化


北京还将提升外籍人员生活办事便利化水平。推进实现外籍人员线上办理临时住宿登记。积极推进在华永久居留身份证在铁路、民政、社保、银行、不动产登记、医院、公园等系统实现全面适用。对已获得在华永久居留资格或持有工作类居留许可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和港澳高层次人才,可以为其聘雇的外籍家政服务人员来华申请相应期限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家政服务”)。


实施在华外籍人才个人外汇业务便利化试点,满足在华外籍人才真实合规的个人经常项目用汇需求。简化在华工作境外个人薪酬购汇手续,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到同一银行再次办理合法薪酬收入购汇的,试点银行可根据首次办理情况,免于审核重复性材料。加快推动外籍员工参与境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登记、变更及注销登记下放银行办理试点落地实施。外资企业在企业纳税地所在区对接保障性租赁住房时与内资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信息来源:北京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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