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管理岗位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如下:(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二)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思想品德, 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精神,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勇于担当,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三)热爱高校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熟悉国家和学校的教育政策。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具备公文写作与处理的基本知识和能力,能够运用外语进行日常工作交流,熟练运用各类常用办公软件。(四)部分专业性较强的管理岗位,应聘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背景与专业能力。(五)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六)全国统招统分且具有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正常办理2023年就业户档手续,并可正常参加2023年度就业派遣。委培生、定向生不得申报。京外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留学回国人员需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在京就业落户的要求。经应聘者申报、资格初审、笔试、面试、政审与体检、学校审议、公示等环节确定聘用人选。考生根据招聘启事中的A类岗位(党政管理类)、B类岗位(技术管理类)的岗位设置情况,在报名系统中选择不超过2个意向岗位报名(其中同类岗位限报1个),并选择是否同意“在同类岗位中接受调剂”。招考期间,同意在本类岗位中接受调剂的考生,可根据发布的调剂岗位需求,自愿报名参加调剂岗位的面试。四、聘用方式及薪酬待遇
事业编制聘用,薪酬待遇遵照国家和学校相关待遇执行,提供优质的基础教育资源。
请应聘者按照报名规则认真阅读各岗位遴选条件后,于4月28日24:00前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该报名系统是唯一有效的报名渠道,逾期不予受理。初步审查通过的应聘者,方可参加笔试。初步审查结果会在报名系统予以通知,请及时关注。如您计划应聘,请回复关键词:20230426B,获取应聘方法。
【温馨提示】:如关键词失效,可回复“优哥”,获取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