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工信部〔2011〕153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加强教师分系列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北航校字〔2021〕4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师队伍分系列招聘管理办法》(北航校字〔2022〕70号)等文件规定和精神,现发布北航实验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信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京外生源: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2023年非京籍应届毕业生;2.京内生源: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2023年京籍应届毕业生;3.留学回国人员: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留学人员就业报到及落户政策要求的人员;3.政治思想品德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4.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责任心强,具备较好的学科底蕴;(1)应届硕士毕业生不超过28周岁(出生日期在1995年1月1日之后);(2)应届博士毕业生不超过32周岁(出生日期在1991年1月1日之后);(3)具有中级职称且具有基础教育相关工作经历人员或博士后,年龄不超过35岁(出生日期在1988年1月1日之后);(4)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北京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且具有基础教育相关工作经历及优秀工作业绩,年龄不超过45岁。(5)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或特级教师称号,且具有基础教育相关工作经历及卓越工作业绩,年龄不超过50岁。应聘者将应聘登记表、简历、正面全身照,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扫描件发送到联系邮箱,邮件标题名要求:“应届-学科-姓名-是否京籍-毕业学校-简历”或“调动-学科-姓名-职称-简历”。邮件标题名要求:姓名+学科+是否京籍+学历+毕业学校如您计划应聘,请回复关键词:20230223A,获取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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